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我省2019年7月环境质量状况


    省生态环境厅今日发布全省2019年7月环境质量状况。2019年7月,14个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.5%;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,340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~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6.8%。
  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。 
   7月,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.5%,同比下降2.5个百分点;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.5%,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。PM2.5月均浓度为2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.3%;PM10月均浓度为3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.8%。
   7月,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3位城市(从第14名到第12名)依次是:岳阳、常德、长沙;前3位城市(从第1名到第3名)依次是:湘西州、永州、张家界。
   7月,长株潭区域 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.8%,同比下降3.2个百分点。
   水环境质量方面。 
   7月,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。340个监测评价断面中,Ⅰ~Ⅲ类水质断面329个,占96.8%;Ⅳ类水质断面10个,占2.9%;Ⅴ类水质断面1个(益阳大通湖),占0.3%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Ⅰ~Ⅲ类水质比例增加3.5个百分点,Ⅳ类和Ⅴ类比例分别减少2.9和0.6个百分点。
    7月,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,28个水源水质达标,1个水源(娄底大科石埠坝断面的锑)超标,水源达标率为96.6%。
    7月,55个“水十条”国家考核断面中(城北水厂、霞湾、耒水入湘江口、街埠头、渡头村等5个断面因洪水无法采样本月未开展监测),51个断面达到年度考核目标,与上年同期相比,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断面减少6个。其中:Ⅰ~Ⅲ类水质断面比例90.9%,同比上升5.9个百分点,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。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良好,营养状态为中营养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0.061毫克/升下降为0.052毫克/升。